女子自愿与男服务员发生关系,怕丈夫知道竟污蔑QJ

刚在逛虎扑,看到这么一条信息:“宁夏一女子自愿与男服务员发生关系,怕丈夫知道竟污蔑QJ”,说是宁夏某36岁女子,在KTV自愿与男服务员发生关系,事后被其丈夫发现,在丈夫的质问下却谎称是男服务员QJ了她,之后她丈夫选择报警,在警察叔叔的询问下,还是谎话连篇,最后被判刑半年。

女子自愿与男服务员发生关系,怕丈夫知道竟污蔑QJ-3CD

看到这里,估计你也就是看个笑话,但是下面这个故事,可能就让你觉得这事情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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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故事是来源于某个律师朋友,事情是这样的:

在疫情之前,国内某个电音节上,男生小Z约女生小L组成了一对CP,然后去电音节玩,散场之后又去夜店继续蹦迪,后面的结果你们用脚指头都能想到,两人在一番拉扯之后,就回了酒店完成了满分。

看到这里,LSP们都会觉得,这不都是电音节上的常规操作么?但事情的反转就在这里,当天凌晨3点多,女生小L酒醒了然后就直接报了警,男生小Z本身就在睡梦中被一脸懵逼的带到了警察局。

原因是,涉嫌强奸。

男生小Z猛然醒悟,立即联系了律师,律师给的意见是:女生小L都已经成年了,并且主动和男生小Z到酒店开房,应当是预见后续发生的事情。并且两人的聊天记录暧昧,充满了性暗示。最重要的是两人发生关系之后,女生小L身上并没有伤痕,可以推定男生小Z没有使用暴力。

综上所述,不应该认定为强奸,并且还有很多人证明,女生小L经常利用电音节这种形式来蹭男人的机票酒店及吃喝拉撒,然后还和别人开房。

但是,就算上面这一顿操作头头是道,检察院的意思却是:女生小L已经喝醉了,丧失了反抗能力,并且在监控里面可以看到,两人有明显的拉扯行为。

最后该案判了男生小Z三年,家里花了一大笔钱取得了女生所谓的谅解书,成了缓刑。可事后据了解,女生小L其实就好像是为了让男生小Z给其买包,男生没理她,一气之下觉得自己吃亏了,就选择了报警,只是为了出口气而已。但到了最后骑虎难下,在圈子里也搞得人尽皆知,没办法,就只能死撑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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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件事情看完,有的朋友是不是背后发凉?这事情其实就表明,即使是成年人,作为女生跟你回了房间,但不代表我就愿意跟你发生关系。我不反抗也不代表我默许了,只是我没有力气而已。

这件事情之后,圈内有人问,如果那个女生是外围(性工作者)呢?

而检察官给出的回答是:就算是性工作者也是一样,性工作者不代表她没有性权利,哪怕你们是因为嫖资纠纷也是一样,只要是她不愿意,你总不能直接冲上去给她强奸了吧!

并且还给各位说了一个故事:说是在某停车场入口,一对男女车震,完事之后没多久,男的一样被强奸起诉,女生指认此男生违背了她的意志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。

检察官接着说道:“此事情就很离谱,停车场入口是有保安的,当时车震的车是根本没有锁的,这表示女生只要稍微反抗就可以逃跑且会引来保安。最最重要的是女生当时的腿上穿的丝袜都没有破,这代表两人根本没有发生撕扯。但就是这样,还是一样判的强奸。”

看到这里,那些经常约PAO的渣男是不是冷汗都流下来了?女生看了是不是想着:天呐,还能这样操作?

如今网上关于男明星的性侵案件闹的可是满城风雨,所以梯姐大人要在这里提醒那些爱约的男同志:“约PAO达满分这种事情,在目前的法律上是存在非常严重的风险,基本上,只要你们睡了发生了关系,而女方只要一口咬死你,基本上你就凉了。”

而现在在很多渣男眼里,用酒来作为利器,从而达成满分,在这种情况下,只要女的告了,基本上是一告一个准,想脱罪就等着脱皮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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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好事者可能又要问了:“那该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呢?”

梯姐大人想了想,除非你们在发生关系之前,让女生手持身份证,拿着手机对着自己拍一段视频:“现在是XXXX年X月X日,我自愿与XXX发生性关系,并无任何强迫行为,特此录视频证明。”

我在想,你要是真提了这样的要求,估计马上就被女生赶出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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